1935年5月,因經費問題,國語統一籌備會被裁撤。經吳敬恒等人努力,教育部成立國語推行委員會,繼續履行原國語統一籌備會之部分職能。 1935年7月28日,國語推行委員會在北平市黨部召開成立大會,其主任委員為吳敬恒,常任委員為汪怡、錢玄同、黎錦熙,陳懋治、魏建功。1937年國語推行委員會因戰爭暫停運作,至1940年到重慶召開第二屆全體會,擴大組織恢複工作。

1945年中華民國立法院通過《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條例》,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正式獲得法源依據。該條例規定:國語推行委員會置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七人,由教育部部長聘任之;置主任委員一人,常務委員一人至三人,由教育部部長就委員中指定之;國語推行委員會全體委員會議,每年舉行一次,必要時得開臨時會議,常務委員會議每月舉行一次,均由主任委員召集並主持;國語推行委員會得分組辦事,每組置主任一人,由教育部部長指定委員兼任之;國語推行委員會置編輯二人,薦派;幹事、助理幹事各一人至三人,委派;國語推行委員會得用雇員一人或二人;國語推行委員會于討論專門問題時,得聘請會外專家參加;國語推行委員會委員,除專任委員外,概為無給職,但舉行會議時,出席委員得由部酌送旅費。

1946年教育部設立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國語推行委員會,主任委員魏建功;副主任委員:何容;常務委員:方師铎、李劍南、齊鐵恨、孫培良、王玉川,委員:馬學良、黎錦熙、林紹賢、龔書熾、蕭家霖、徐敘賢、周辨明、張同光、朱兆祥、沈仲章、曾德培、葉桐、嚴學宭、吳守禮、王炬。1948年,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改為台灣省,原國語推行委員會改組為台灣省政府國語推行委員會。10月,在台灣出版發行《國語日報》。

1949年,中華民國政府撤退至台灣,教育部並未恢複國語推行委員會的建置,當時只有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維持運作。此後各縣市政府陸續設置當地的國語推行委員會,例如1969年11月8日台北市政府成立台北市國語推行委員會。

1959年7月1日,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並入教育廳,改名”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國語推行委員會”,繼續主持台灣推行國語的工作。1981年,為加強國語文教育,根據《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條例》恢複設立“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”。2013年1月1日,隨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, 國語推行委員會組織與業務並入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第四科,成為閱讀及語文教育科的一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