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17年,黎錦熙在教育部提出了一個“國語研究調查之進行計劃書”,第一次提出編纂國語辭典的計劃。1919年,“國語統一籌備會”成立,會員劉複(半農)再次提出的“編纂國語詞典案”被議決通過。第二年,國語會組織了“國語辭典編纂委員會”。1923年,“國語辭典編纂處”正式成立,但因資金問題,直到1928年改名為“中國大辭典編纂處”後才全面開展工作。在以後五年的時間裏,編纂處共剪、錄書報440 種。第一年得卡片28.2 萬張,第二年40.3 萬張,第三年46.5 萬張,第四年80 萬張,第五年55 萬張,共近250 萬張。編一部詞書而輯集這樣數量的材料,在當時,只有英國《牛津英語大詞典》可以相媲美。1937年3月,《國語辭典》第一卷出版(注音符號前7個字母)。

抗戰期間北平淪陷,黎錦熙等相繼離開北平。1938年,編纂處開始以“中國辭典編纂處”名義,在汪怡主持下繼續編纂工作,于1939年秋完成《國語辭典》其余部分,計七冊。由于經費無著,這版辭典最終于1945年得以出版,加上第一冊共八冊。然而,因處在淪陷區,八冊版的《國語辭典》中出現許多日本詞彙,烙上了被日本統治的烙印。抗戰勝利後,錢玄同已去世,黎錦熙主持,在此八卷本的基礎上重新編纂,最終,《國語辭典》四卷本于1947年出版。

汪怡是始終主持《國語辭典》的人,趙元任曾從事校訂,錢玄同參加了意見。1933年以前的編纂人有徐仁钰、彭心如、遠喆笙、羅林章、陳文光、王鏡亭。1933年以後參與編纂的有孫崇義、徐世榮、傅介石、安文倬、孫培良、王述達、陸秀如、張蔚瑜等。

《國語辭典》的意義在于:1、正音(標准國音);2、定詞(學習國語羅馬字可據此了解哪些詞應連書);3、略釋用義(單字和複合詞的涵義);4、供學習漢字使用。

《國語辭典》使用正體字(繁體字),以注音符號標音,並按注音符號順序排列。在大陸,《國語辭典》後被更名為《漢語詞典》出版。由于大陸自20世紀50年代末期開始推行簡化字和漢語拼音,並出版了新的字典和辭典,《國語辭典》在大陸不再印行。

《國語辭典》在台灣再版並一直延用,成為台灣人學習國語的重要工具書。1976-1979年,台灣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聘請葉公超先生為“重編國語辭典指導委員會”主任委員,《國語日報》董事長何容先生擔任總編輯,台灣師範大學教授王熙元先生為副總編輯,以1947年版《國語辭典》做底本進行修訂, 刪並原書條目1萬余,新增2萬多條的專科詞,共計收錄約12萬3,000條目,從4冊擴編為6冊,在1981年成書,交台灣商務印書館排印出版。這就是教育部《重編國語辭典》,是《國語辭典》重編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