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13年2月15日,教育部附设的“读音统一会”在北京开会,以票决方式审定了6500多个汉字的读音,形成《国音汇编草》钞本。1918年,原“读音统一会”议长吴敬恒(稚晖)将该钞本改为依《康熙字典》之部首排列,定名为《国音字典》。同时,他将字数扩展至13000多字,由原会员王璞、马裕藻、钱玄同、黎锦熙、陈懋治等讨论,议决交商务印书馆出版。1919年9月,《国音字典》初印本出版。1920年12月24日,教育部以训令正式公布《国音字典》,这是中国首次以官方形式确定标准读音。时任教育总长范源廉在训令中提出“令各省教育厅及直辖学校,自经此次公布之后,国语读音悉当依此修正之《国音字典》为准绳,以昭划一”,“此次编订字典,厘正读音,系统一语言之初步,规模粗具,功效易期仍冀各方面分途研讨共事推行,庶能精益求精,完成国语统一之业”。

1921年6月,由钱玄同、汪怡、黎锦晖主编的《校改国音字典》出版,并由教育部公布。这是国语统一筹备会成立后对《国音字典》“再斟酌”的结果,被认为是《国音字典》的第二个版本,通行逾十年。

1923年,国语统一筹备会第五次会议照章指定王璞、钱玄同、黎锦熙等27人为“增修国音字典委员会”委员,至1932年5月,《国音常用字汇》出版,这被认为是《国音字典》的第三版,由钱玄同主编,黎锦熙、白涤洲、萧家霖合编,赵元任、汪怡修订。1932年5月7日,时任教育部长朱家骅颁布命令,将《国音常用字汇》作为全国推行统一读音的字典。

1948年8月商务印书馆同时出版了《新部首索引国音字典》和《增订注解国音常用字汇》被认为是《国音字典》的第四版和第五版,它们均收一万四、五千字。前者是以部首排列,由汪怡、徐仁钰、傅介石、牛继昌、高景成、何梅岑、徐世荣、孙崇义、王述达、张迺芝、张蔚瑜编纂;后者按注音符号音序排列,由汪怡、何梅岑、傅介石、牛继昌、高景成、徐仁钰、徐世荣、孙崇义、王述达、张迺芝、张蔚瑜、李曾笃、诸昌祁编纂。两部字典均是中国大辞典编纂处的成果,由总主任黎锦熙作序,并附有编纂处研究出的新部首索引法。两字典主要是对“字”的释义,对“词”(指复词)的解释极简单,因此而属正音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