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祭無忘告乃翁
作者:王正方
二0一七年,教育部指國語日報社為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,以主管機關之姿下令修改章程,教育部派任多名主要董事。國語日報社不服,提行政訴訟。
法院一審判決:國語日報社成立時政府資助未超過財產總額之百分之五十,非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。教育部上訴,二審維持原判,教育部再度上訴,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決:教育部身為主管機關但無權逕以行政處分為之,國語日報社訴請撤銷原處分於法有據,應予准許。
撥雲見日全案定讞,但國語日報撐過了五年多的纏訟,受到的創傷甚深。
先父王壽康於一九四八年初,在北平結束了國語小報,來台灣參與創辦國語日報,他是國語日報首任副社長。教育部撥給一萬金元券,這種新幣貶值的很快,花完就沒有經費了,發行創刊號後不久,經濟無法維持,一九四九年出售廠房、遣散員工;國語日報是教育部的棄嬰。他們不放棄,成立國語日報財團法人董事會,繼續辦報。一路艱辛的走過來成果輝煌,成為多年來全台灣每位中小學生的主要語文學習刊物;很多人都說:「我們是讀國語日報長大的」。
執政者扭曲事實,硬說此棄嬰本屬於教育部,今後必須回歸充當綠色側翼!有人說:國語日報經營成功,令人眼紅;或說國語日報不符合執政者的「課綱」,需要收編改革之。 國語日報擁有的資產,也值得「不當黨產委員會」費神嗎?「轉型正義委員會」大概對該報多年來大力推行國語(北京話)有意見;因為這與獨立、去中國化的宗旨大相迥異。
「這個國家」號稱亞洲民主櫥窗,執政者意圖將現行國語廢除,可以提公投議案,由全體選民投票決定。若大多數民眾同意,以某種方言作為本地第一官方語文,誰敢罔置一詞?然而明知這種公投案通不過,便仗勢下令:國語日報給我改弦易張,就在麾下乖乖聽令辦事!敗訴後又頻頻花大把納稅人的銀子興訟,卻落得個:「以執政權威掠奪民間財團法人資產未遂」的紀錄!
他們了解什麼是語文教育嗎?正在推行的「英語為第二官方語」:不見具體計畫、無進度日程表、沒有教材、缺乏師資、發公文:要求以英語教授文言文等。只為鞏固執政,作個與國際接軌的姿態?
早年父親和推行語文教育的同儕,有齊鐵恨、洪炎秋、何容、梁容若、夏承楹等諸先輩,秉持相同的堅定信念:統一語文是邁入現代先進國家的必要條件。在艱苦環境中廢寢忘食、不求名不計酬勞,全心全意獻身語文教育,數十年來點滴累積的成績,有目共睹。
父親曾應台灣省教育廳聘請,在全省各中小學辦巡迴講座,不辭勞苦四處奔波,他以生動精采的演說,深入淺出旁徵博引講述統一語文的迫切與重要,得到極熱烈的迴響!母親說聽眾的反應好,他就愈發來勁,總是忘了按時服藥好好照顧身體。那一天,父親在台中接連演講三場又開討論會到深夜,勞累過度中風倒下,自此喪失語言能力,無法再為語文教育工作。
上山掃墓,我輕聲跟爸爸說:國語日報終於打贏了這場官司。